醫起看/酒後3現象「食道癌」增14倍 醫認證:50%台灣人中了

吳宗勤醫師點名喝酒出現3種現象,不適合喝酒。(封面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
女星方文琳因為日前宣布自己罹患食道癌,讓民眾再度關心相關議題。胃腸肝膽科專科醫師吳宗勤,就在臉書上的食道癌衛教文指出,菸、酒、檳榔,就是常見的「食道癌三劍客」,尤其喝酒後有3種現象,喝酒罹患食道癌機率,比其他人高出14倍。

吳宗勤醫師在臉書發文指出,菸、酒、檳榔,就是常見的食道癌三劍客,過熱的飲食以及過酸的飲食,例如檸檬汁與醋當水喝,就是另類的「刺客」,如果喝酒臉紅,那就是身體不適合喝酒的的「保護色」。

吳宗勤醫師分析,喝酒臉紅和酒精的代謝有關,酒精進入人體後,會先由乙醇去氫酶代謝成毒性乙醛,再由乙醛去氫酶代謝為無毒的乙酸,最終代謝成二氧化碳和水

可近半數亞洲人缺乏代謝乙醛的基因(ALDH2基因缺陷),台灣人的比例近50%,當這些民眾喝下大量酒精,卻缺乏乙醛去氫酶,就會導致致癌物乙醛無法代謝累積在體內,使血管擴張,產生酒後臉紅。

吳宗勤醫師說,喝酒容易臉紅的人,罹患食道癌的機率相較不會臉紅的人高出14倍,如果每天喝超過30克酒精的話,甚至會超過100倍,30克酒精是什麼樣的一個概念呢?就是約50ml的58%高粱、50ml的60%威士忌、200ml的15%紅酒、600ml的5%啤酒。

吳宗勤醫師強調,「一杯倒的人不適合喝酒」、「一杯臉紅的人不適合喝酒」、「喝酒後就宿醉頭暈的人不適合喝酒」,基本上如果代謝酒精很慢,很容易出現酒醉相關症狀的人,都不適合喝酒,臉紅是一個最容易被發現的食道癌保護色,如果家人或朋友,容易喝酒後臉紅,就別再灌酒了,當然,喝酒不容易臉紅的人也最好別喝,畢竟喝酒帶來的問題遠遠不只有食道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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